舟山市聚焦“共富”目标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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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市符合条件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一是降低“应入”门槛。将“居住并持有居住证”作为唯一必备条件,取消缴纳社保时间等限制性条件,杜绝不必要证明材料,保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有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错过量化入学申请、居住证不足签发时限和未办理居住证但符合市内户籍随迁子女同等条件对象,启动补报名程序,让更多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增加学位供给。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实施“一县一方案、一岛一方案”,对属地学校改扩撤并,在不突破基准班额前提下按小学45名、初中50名的最大班额安排,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扶持力度,对民办学校购置教学设备、添置图书等予以大力支持;加大对民办学校教师业务培训力度,开展“一对一帮扶”,提升民办学校教学质量。科学测算随迁子女学校办学成本,确定市本级购买学位标准为7400元/人,购买学位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营造“准入”环境。组织教师开展“控辍保学大走访”活动,向新居民精准推送量化积分入学受理公告,开展“居住证量化入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面、知晓率均达到100%。推出线上“浙里办”积分量化入学应用,实现全天候服务“不打烊”,截至目前已有66.7%新居民选择“浙里办”申请量化入学。对入围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地址就近安排到区域内公办学校就读,和本地户籍学生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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